
工作职责:
专业要求:会计学、财政税收、会计信息化、审计学、财务管理、资产评估、智能财务等专业。
岗位职责:
1.结合行业最新变化参与专业建设、培养方案设计及课程建设;
2.按照学校要求,完成本学科课程教学与规定科研任务,通过应用型教学设计提升学生职业实践能力。
任职资格:
1. 相关专业博士学位(学术成果或行业成就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);
2.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:
拥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核心岗位工作经验及一定的社会资源;
持有ACCA、CPA或审计师等专业资质证书。
3.恪守学术道德,学风正派,具备优秀的职业素养、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;
4.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、良好的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,执行力强,责任心突出,并展现出科研潜力。